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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名叫穆亦飞的前百度员工正庆幸自己战胜了老东家,由于被百度裁员,他向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请仲裁并已初步获胜。
但百度昨天也表示,劳动部门的仲裁只是个开始,由于百度已经提起上诉,最后的结果还要等待法院的判决。
“裁员门”风波并没有像百度预计的那样渐渐平息。今年7月,百度将旗下企业软件事业部的30名员工闪电遣散,愤怒的员工在博客上发泄不满,百度随即招来“违反《劳动法》”的质疑声浪。
据了解,穆亦飞的被裁实际上在那次闪电裁员之前,但他本人声称,自己被裁之前同样“毫不知情”,其拥有的公司期权也因为被裁而被取消。在其获胜的劳动仲裁结果中,穆亦飞称已得到补偿:可恢复工作至合同期满,得到重获期权的机会,此外,百度还必须支付他从被裁当天至今的工资,并加付25%。
穆亦飞最关心的当然是期权,现在百度在纳斯达克的股价仍然高居70美元以上,在被裁之前,穆亦飞光靠期权就能月入7万元,他认为这很可能也是百度裁员的原因。
不过,百度方面则认为此种猜测毫无道理,“在我们裁撤企业软件业部后,留下员工的期权价值是离职员工的2倍以上。”百度公司还明确表示,根据最新的仲裁结果,百度与穆亦飞之间的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
相关链接:百度劳资仲裁裁决书曝光:被裁员工还是百度的人
【搜狐IT消息】(文/陈中)8月15日,百度前员工穆亦飞称百度给媒体的声明是在“玩文字游戏”,并向搜狐IT独家曝光了仲裁裁决书。以下为节选:
本委认为:……百度公司确因组织结构调整,于2006年5月12日裁撤产品推广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百度公司与穆亦飞的原(这个字很重要,百度声明中故意漏掉了这个字)(特别说明:此为穆亦飞注)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2006年5月12日,百度公司向穆亦飞送达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表明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有关事宜进行协商。依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91号)第28条规定,穆亦飞可在收到该协议的15日内答复,穆亦飞在2006年5月13日、15日的电子邮件中已经表示接受百度公司新的安排。因此,百度公司在2006年5月12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只是就解除劳动合同补偿进行协商的意思表示,不能认定为解除行为。双方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因此,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因双方劳动关系尚未解除,对百度公司要求穆亦飞办理离职手续的请求,本委不予支持;
本案经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8条第2款的规定,现裁决如下:
一,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二,驳回百度公司的反诉请求
三,仲裁费600元,由百度公司承担。
关于百度裁员事件:
百度一下(www.baidu.com)“百度裁员”,找到相关网页约605,000篇。7月12日,百度公司公司证实已经解散了企业软件事业部,该部门员工于7月10日大都被裁掉。百度表示,解散企业软件事业部的原因是该部门业务与核心业务方向背离,并称将妥善安置相关人员。据悉,此次裁员相当突然,很多员工事先并不知情,7月10日下午召开会议后,被裁员工就被告知邮箱等帐号将会被注销,并且在下班前必须离开公司,补偿金为一年补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以一年计算。不过也有报道称,由于百度此次裁员过于突然,可能没有遵守我国《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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