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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店偷税第一案宣判 网商学习缴税常识

2007-8-1 0:12:00 文/但丁 刘媛媛 夏雪 出处:

  日前,上海一家销售婴儿用品的网店店主因为偷税11万余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6万元,公司则被处以罚金10万元。此案被称为中国“网店偷税第一案”。昨天,记者获悉,重庆网商联盟紧急开会,学习缴税常识。

  记者昨日随机采访了一些重庆的淘宝店主,发现大部分没有缴税。

  据中国最大C2C网物网站淘宝网近期发布的《2007年上半年淘宝网购物报告》显示:淘宝网2007年上半年的总成交额突破157亿人民币,一天的人流量相当于近600个沃尔玛、家乐福那样的大卖场。但网上交易如此大的人流量、成交额,缴税的人却寥寥无几。

  “网上开店的店主不缴税的至少五分之三。”前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律师吴晓东说。

  “国内网上偷税第一案出来后,我们马上开会,讨论如何规范网店经营。”重庆网商联盟秘书长赵长路说,“大多数网商愿意缴税,接下来将请教相关的政府部门和业内专家,了解具体如何操作。”

  据悉,在众多网络交易平台上,一般的交流流程是:申请卖家账户、进货、拍照、上传商品信息、缴纳商品登录费、回复买家、确认交易、收款、发货、缴纳交易服务费。这是一单交易的完整过程,而在整个过程中,并没有缴纳税款的环节。

  还有些网商表示,建议对网店收税分开来看,对于个体网店,是否可以考虑收入少的暂时不收税,这样会有利于普及网上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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