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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的由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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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的活动,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哪些工作;通过电台和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在学校发放宣传材料或消费者刊物;组织消费者权利的演说,努力提高一般消费者的认识。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者权益歌”,有的组织演讲比赛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奖励为消费者运动作出贡献的人;举办展览;举办消费者教育讲座。一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还开展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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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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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其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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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相关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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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一号公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共五十五条。
二、联合国《保护消费者准则》的主要内容
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投票通过了第39/248号决议, 大会在该项决议中核可了《保护消费者准则》。《保护消费者准则》,是一部具有世界意义的保护消费者 的纲领性文件。它分四部分46条
,文中不仅指出了消费者所应享有的权利,而且对各国政府和企业在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也提出了详尽而严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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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向国民公开的投拆电话为:12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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